近日,阜阳市安委会印发了《阜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阜安【2018】11号)文件,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7年度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再次被评为 “安全生产优秀单位”。
集团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和部署,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本质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集团公司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一票否决”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不断优化安全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职责,使安全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这项荣誉的取得,是集团公司上下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成果,这当中不仅有全体安管人员的恪尽职守和各部门的积极配合,更离不开集团公司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也是上级部门对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成绩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