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租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对开发区、程集、杨桥沥青拌和站所需石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对沥青拌和站的生产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 S202阜阳至阜南段、S102阜阳至临泉段、学苑路等2013年计划开工项目工程
2、供货地点:1、开发区 2、程集 3、杨桥沥青拌合站
3、招标范围:碎石:10-30,碎石:5-15,碎石:5-10,碎石:3-5, 石屑:0-3; 招标数量:约40万吨
4、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是有经营建材的相关资质及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次采购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参与公开投标的权力。
7、投标人应单独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8、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9、投标申请人可从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租赁分公司经营科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自
10、开标时间为
招标单位: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租赁分公司
报名联系人:马瑜剑
联系电话:2226002、13515675567
日期:
帐户名称: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徽行颍上路支行
帐 号:2080201021000341583
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招标文件 | ||||
各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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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2013年度沥青拌和站因生产需要,需采购 沥青混凝土面层用碎石 材料,现进行邀请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主要要求如下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要求 | 备注 | |
一 | 采购材料要求 | |||
1 | 采购材料名称 | 碎石 | ||
2 | 规格及型号 | 碎石:10-30 碎石:10-20 碎石:05-15 碎石:05-10 碎石:03-05 石屑:00-03 | ||
3 | 拟采购数量 | 40万吨 | ||
4 | 其他要求 | 见招标须知 | ||
二 | 投标条件 | |||
1 | 投标资格 | 投标人必须有经营建材的相关资质及能力 | ||
2 | 投标保证金 | 在开标时间前向本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 | ||
3 | 保证金退还 | 在确定中标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未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在已供应货款大于保证金数额时方可退还。 | ||
三 | 评标办法 | 公开招标的方式 | ||
四 | 价款支付条件 | 每肆万吨支付一次货款 | ||
五 | 开标 | |||
1 | 时间 | 2013.04.02 下午3:00分 | ||
2 | 地点 | 公司3楼会议室 | ||
六 | 联系人 | |||
1 | 联系人姓名 | 马瑜剑 | ||
2 | 联系电话 | 13515675567 | ||
资产经营分公司 | ||||
2013 年 3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