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须 知
各投标单位:
为保证我公司此次对开发区、程集、南照沥青拌和站生产用石料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我公司和各投标单位的利益,特作如下说明:
一、 我公司的招标工作遵循的原则是: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信原则;
二、 竞价原则:本着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确保采购材料质量符合我公司及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相关要求,采取公开招标和议标结合的方式,低价中标的原则进行;材料报价单由招标方现场发放,各投标单位报价需现场填写投标方报价单;
三、 各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由招标小组进行评标,对评标结果我公司拥有最终决定权;
四、为体现本次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标作废;
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
2、与其他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材料基本情况:
材料规格:10--30碎石 10—20碎石 5—15碎石 5—10碎石 00-05石屑
本次石料拟采购数量约38万吨
六、具体要求:
1、材料供应商投标的材料,必须为我公司指定的产地为河南固始规格石料厂的石料。此次报价由于运距不同分为:运至开发区单价、运至程集及南照单价三种。
2、本次标价原则上由选用料厂原材的出场价加材料运输费,加合理利润及税金三者合并为中标单价。
3、为确保石料质量,我公司将对中标单位供应的石料进行不定期质量抽检,重点抽查以小掺大及粉尘含量。如检测超出我公司及规范要求范围,按超出的部分双倍扣除,扣除的量按从本次检测到上次检测期间供货的总量。(具体要求按合同执行)
4、各中标单位所供材料必须随车带有我公司指定石料厂打印出具的单据,并经我公司材料员现场验收,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方可卸货,随车所带石料厂打印出厂单据仅作为石料产地证明,结算数量按公司拌和站现场地磅单数据为准,若出现磅差或其他相关问题均有中标方承担。本次招标后货款支付原则上肆万吨结算一次。
5、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依其他任何理由无故拖延供货或提出其他要求,影响公司拌和站正常运转,否则,应承担拌和站因缺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我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其合同供货资格,并有权决定与其他供货单位签订合同;
6、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应积极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确保材料质量、沿途运输、车辆安全方面的工作顺利开展,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责任。
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经营租赁分公司
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招标文件
各供应商:
我公司2014年度沥青拌和站因生产需要,需采购 沥青混凝土面层用碎石 材料,现进行邀请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主要要求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要求 |
备注 |
一 |
采购材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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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材料名称 |
碎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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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格及型号 |
碎石:10-30 碎石:10-20 碎石:05-15 碎石:05-10 石屑: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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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拟采购数量 |
38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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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要求 |
见招标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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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投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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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资格 |
投标人必须有经营建材的相关资质及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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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保证金 |
在开标时间前向本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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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证金退还 |
在确定中标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未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在已供应货款大于保证金数额时方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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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评标办法 |
公开招标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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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价款支付条件 |
每肆万吨支付一次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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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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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时间 |
2014.02.27日 上午10: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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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点 |
公司3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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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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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联系人姓名 |
马瑜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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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联系电话 |
13515675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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