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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路集团公司“非公开公司债发行资格”审批通过,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作者:财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12/18 阅读次数:1459
受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邀请,我单位总会计师梁总一行在长江证券阜阳营业部总经理张总陪同下,于2015年12月16日上午前往位于武汉的长江证券总部。长江证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柳杨等人就我单位2015年公司债发行事宜与梁总进行了面谈。会议双方在谈话中都表达了对我单位此次发行公司债的重视和期待,同时就下一步如何实现我单位融资渠道多元化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认识。
会议最后,长江证券一方代表柳总将深圳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交易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转交到梁总手中。这是我单位首次获得交易所关于公司债发行资格的许可,预示着我单位在拓宽融资渠道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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