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1至11月1日,财务中心在三楼会议室举办了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总监马静主讲的建造合同会计处理培训会,交投公司财务部李总带领交投和公交公司相关财务人员,以及新路集团全体财务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在培训过程中,马总围绕《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相关讲解材料等内容,以理论结合案例,向我们详细讲解以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运用的原理和注意事项。她强调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将会极大的促进公司对合同、预算、成本等环节的管理准则,加强项目预估算与项目成本的管理。
交投公司李总强调,新路建设集团下一步要积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内容,在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计量、开单结算的账务处理以及预计合同亏损的处理方法等方面作出相应改革,使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王萌主任表示将会在马总的指导下对原来不恰当的会计科目和收入确认方法进行调整,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并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通过此次培训,参加培训的全体人员对《建造合同准则》,特别是完工百分比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新路建设集团财务中心下一步的财务工作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