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租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对程集沥青拌合站所需石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G105国道沥青混凝土面层修复工程
2、项目生产地点:程集沥青拌合站
3、招标范围:碎石:10-20,碎石:5-15,碎石:5-10,碎石:3-5,机制砂:0-3
4、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投标人应独立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9、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10、投标申请人可从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租赁分公司经营科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自
11、开标时间为
招标单位: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租赁分公司
报名联系人:马瑜剑
联系电话:2226002 13515675567
日期:201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