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办公条件,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约能耗的原则,对空调器、电脑、照明等用电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 各科室用电实行“专人负责制”,科室负责人作为各办公室用电责任人,负责主要用电器如空调的使用管理,做到人走机停。
二、走廊、楼梯、茶水炉、办公楼及院内照明由物业公司专人管理。下班后或晚上无人加班时,要关闭办公楼所有照明,杜绝浪费能源。
三、严格控制空调机使用开启温度,室内温度高于28℃,低于10℃时,空调机方可开启。制冷时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5摄氏度,制热时温度不高于18摄氏度。坚决杜绝敞门开窗使用空调现象。
四、白天能见度足够时,严禁拉下窗帘开启照明灯。下班后关闭电脑主机和显示器,严禁利用夜晚时间下载电影等。
五、会议室、活动室、食堂等的风扇、空调、照明、音响等,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责任管理。
六、办公室用电严禁私拉乱接,不得使用与办公无关的用电器,空调非使用季节拔下插头以节约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