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节约粮食,避免浪费,现就公司餐厅就餐一事做如下规定:
一、外出办事不能返回用餐的同志,离开公司前请在一楼登记或于上午10点钟前电话告知餐厅管理人员。
二、出差或请假的同志,请离岗前及时告知餐厅管理人员具体时限。
三、各单位、各部门招待的外来人员或非管理人员需要用餐的,请于上午10点前做好审批手续,送至餐厅管理员处。
四、如不能按照第一、二条规定办理的,无论就餐与否,都按正常就餐次数向责任人收取伙食费。
餐厅管理员:孙敏
联系电话: 3385094 2226002
敬请广大职工积极配合。
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OO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