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根据对于房屋租赁工作的有关规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拍租原则,就位于颍河西路168号一楼8间门面房(元丰批发市场对面)对外拍租,特订拍租须知如下:
一、拍租登记的办理:
(一)竞拍人需提供的资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核查原件)
(二)竞拍人应缴纳的保证金及缴纳时间
1、竞拍人应缴纳的竞拍保证金(交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竞拍保证金:整体竞拍缴纳 伍万元;多间或单间竞拍缴纳 贰万元
●指定汇款账户:
名 称: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行阜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4815-66903038093001
(三)缴纳时间
2011年8月30 日之前将保证金交至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以银行出据的汇款凭证原件或到账为准),持我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据,方可参加拍租。
(四)保证金退还约定
竞拍人竞拍未成功的,在拍租会结束后,本公司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竞拍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无息)。
二、拍租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1年8月30日 15∶00分
2、 地址: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88号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拍租方式:
1、本次拍租会采取先整体拍租,如整体拍租不成功,再多间或单间分别拍租。
2、本次拍租会由低往高的增价方式,整体拍租每次增价为500元,多间拍租每次增价为200元,单间拍租每次增价为100元,最终价高者得。
3、本次拍租会为有底价拍租,如果最后叫价达不到底价,拍租人有权宣布拍租不成交。
4、本次拍租门面房租赁使用权为三年。(租赁费用按年收取,每年到期前提一个月收取。)
四、拍租特别说明:
1、拍租成交后,竞租成功的竞租人自动转为租赁人,租赁人当场签署《拍租成交确认书》和有关合同。拍租成交后的租赁费用(一年),在租赁人签署《拍租成交确认书》后1星期内缴清。(保证金转为租赁费)
2、租赁人在签署《拍租成交确认书》后,如果不能按时缴纳租赁费用(一年),公司有权力解除该租赁人的租赁使用权,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阜阳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经营租赁分公司
2011-08-26